2014年8月3日 星期日

致命武力使用時機判斷

一件美國去年發生的爭議性致命武力使用案件,大家思考一下,這位員警使用武力使否過當。
這是一件發生在2013.11.30美國堪薩 斯市的事件,當時該市警局一位員警Donald Hubbard在下班後碰巧遇到一個酒後滋事的26歲消防隊員Anthony Bruno,為了5塊錢帳單與司機發生爭執,司機罵他,他就連續揮拳打他10幾下,這時這位下班員警剛好路過,當時並未帶無線電,雖然他有著制服,執行逮 捕時這位消防隊員孔武有力,反將員警壓制在地上,連續揮拳毆打他,為了防衛,這名員警拔槍將他擊斃。
影片中舉出幾個重點:
1.員警下班可以執行逮捕任務嗎? 即便他未依警局規定攜帶無線電。
2.這位員警並未攜帶警局規定之警棍、催淚瓦斯、電擊槍等非致命武器。
3.從另一個監視器發現員警先追犯嫌經過街區後,逮捕犯嫌時有打他幾下。

這位員警目前已遭到起訴。

請大家思考一下,這位員警使用槍械是否過當?
英文看不懂沒關係,大家只要點影片看兩個人對峙的情形思考即可。

http://www.policeone.com/brawl/articles/7325541-Video-Widow-says-shooting-death-of-firefighter-during-police-brawl-avoid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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