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

處理群眾抗爭事件應保持行政中立,柔性處理,避免引發流血衝突。

處理群眾抗爭事件應保持行政中立,柔性處理,避免引發流血衝突。

李孟澤   2014/09/30

看到以下外國警察處理群眾抗爭事件,警察與抗議民眾相互體諒的溫馨感人畫面值得我們深思。
警察在處理群眾抗爭事件時若能保持行政中立,與民眾互相體諒彼此的立場,警察了解民主國家人人有權表達不同意見的權利,民眾認同警察維持社會秩序是在保護善良百姓的做法,各自做自己該做的事,不要針鋒相對,傷害彼此,此種溫相感人的畫面才有可能出現。
台灣的抗爭事件常見警察與民眾互相叫罵,加上媒體加油添醋大肆渲染之下,警民對立嚴重,處理群眾抗爭到最後在不得不驅散群眾時往往引發流血衝突。
社會要能更加祥和,則民眾與警察均應互相體諒,畢 竟,沒有警察維持社會秩序,抗爭事件到最後將演變成暴民橫行街頭,反而模糊了抗爭的正當訴求;但警察也應體認民主國家個人表達訴求的權利,給予適度表達的 機會與空間,避免惡言相向,指責抗爭民眾為暴民,並適度延長解散的時間,擴大解散的空間與路線,柔性勸導處理,適時反映訴求,使能和平解散,避免動用強制 力驅散引發衝突。
政治與警察無關,抗政的原因也與警察無關,警察保持中立,只做維持秩序的事。但執政者若不妥善回應抗爭訴求,只會動用警察鎮壓,到最後倒楣的還是警察與抗爭民眾。
一再上演的抗爭戲碼告訴我們,歹戲拖棚,抗爭到最後民眾已分不清到底是要抗議抗爭對象還是抗議警察的武力鎮壓,警察到最後也搞不清楚他們只是在維持秩序,還是在維護被抗爭對象的權益。處理抗爭事件若出現這種混淆對象的局面最後往往以武力強行鎮壓驅離收場。
建議警察與抗爭群眾應好好建立共識,警察應建立其國家警察行政中立的形象,並非御用的工具。警察應讓抗爭眾盡量表達訴求,民主的事還是用民主方式解決為宜。民眾也應該尊重警察維持社會秩序、避免社會因抗爭陷入動亂的職責與義務,雙方取得平衡點以減少彼此的暴力衝突。
另外,切記,千萬不要意氣用事,講些沒建設性、諷刺的話,例如,說抗爭民眾是一群暴民,若不離開將動用水肥車、強力鎮壓、開槍掃射、動用軍隊強行鎮壓、格殺勿論等等過激的言論,以免激化對立。群眾是盲目的,群眾的情緒就如同野獸一樣容易暴躁易怒,只有理性對話、民主方式處理才能化解彼此的對立。警察若能適度同情抗爭民眾的訴求,抗爭民眾會將警察劃歸他們 那一國,如此就不會任意對警察暴力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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