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0日 星期六

警察如何做好出庭的最佳準備

警察如何做好出庭的最佳準備

不管是誰發問,都要抱持著平靜、誠實、尊重、開放、坦率的態度來回答,如此就算面對尖銳的質問,您也能讓人信服。

作者:Val Van Brocklin (曾任阿拉斯加檢察官)
翻譯:李孟澤  2014/09/20



執法人員必須瞭解在街頭執法中,致勝的態度是非常重要的。不幸的是,律師往往忽略員警致勝態度的重要性。我看過太多律師們所寫的和辦理的,主題為「在法庭上生存」或「如何在交叉質問中生存」的書和訓練。抱持著此種想法是錯誤的,因為這是給辯方律師打擊您的機會。在法庭上的目標,就像您在街頭上執法一樣,是要打贏官司,而不僅僅只是讓您存活下來。

要贏得什麼?
法庭致勝的態度是重要關鍵,但要贏得什麼呢? 當我在法庭作證訓練課程當中問這個問題時,學員們最常見的回答是─「定罪!」。
在我與執法人員將近30年的合作當中,我知道警察一直都試圖協助檢察官讓嫌犯在法庭上定罪。警察想協助檢察官將嫌犯定罪,卻又不想「傷害」這個案件,但您的態度絕對會影響到您做證的方式。
員警急著想將嫌犯定罪的態度明顯偏袒陪審團或法官,可是當員警的態度出現偏袒情形時,您認為這對案件的起訴和定罪會是一種幫助或者傷害呢? 當員警作證出現偏袒情形時,立場就已經不是公正的了。

法庭致勝的定義
警察在法庭上致勝的定義為:無論是刑事或民事案件訴訟,陪審團或法官到最後都一定要相信警察。
但是當一名老練的辯方律師猛烈攻擊、破壞您的公信力時,想將嫌犯定罪將變得困難重重,因為辯方律師知道如果能夠提高大家對執法公信力的懷疑,整起案件的可信度也會隨之為人所質疑。

陪審員如何確定案件的可信度
大多數專家均一致認為,人際溝通是由說話內容與說話方式及肢體語言加以判斷的。
經常為人所引用的研究分析大多數人覺得重要的三種溝通要點:
說話的內容:演說的實際內容—7
說話的方式:語調、音調變化、音高、音量放大- 38
非語言的肢體語言:說話時的肢體動作 - 55
證人要親自出庭作證而不是只提供書面資料讓陪審團檢閱,原因之一是陪審團可以親自看到證人與員警之間的溝通對話,尤其是當員警被質詢時。陪審團說明資料中要求陪審員應考慮證人的態度、行為以決定證人證詞的可信度。
大家可能會爭論上述所佔要點的百分比要多少才正確,警察應該會瞭解此種概念,因為警察通常更依賴人際間的互動回答方式和非語言的肢體動作。出於討論的目的,我將使用上面的百分比。

大多數的證人準備工作都是錯的
分析溝通對於法官或陪審員是否相信案情以及您是否已經做好公信力保衛上具有重大影響。
他人是否相信您說的話取決於您說出事實真相的方式。但大多數檢察官並不會事先好好告訴您相關案情細節與問題,以便讓您做好出庭準備。如果您在審判前能與檢察官開會討論,您就會花時間研究在法庭上要怎麼說明以力求完美,如此您會有百分之7的可信度。但相反的,這也說明了為何一名想表達客觀事實的員警為何會被老練的辯方律師用手段給破壞公信力,降低其可信度。
不過有個好消息,這說明了為何在這百分之7的可信度上,雖然老實的員警在法庭上犯了一些錯誤,陪審團卻仍然選擇相信員警。因此您無須過度煩惱無法完美無缺的向陪審團說明以取得信賴。
那麼,如何才能讓提升您溝通上最後兩個要件的可信度呢?

一切都是態度引起的
您的態度決定您作證時候顯露出的肢體語言,如果您的防禦心很強,不管說什麼,您都會顯露出防禦性的肢體動作。而什麼樣的人會充滿防禦性呢? 那就是做賊心虛的人,陪審團將會看到您一付充滿敵意、怒氣沖沖的樣子。尚未進法庭前請先自我檢視何種態度在法庭上是失態的。

如何提高證人證詞的可信度 ?
一致性:陪審員會觀察您說明的內容是否與您說明的方式和您不說話時的肢體語言動作相吻合。
尊重的態度:證人應對訴訟程序和法官、律師、陪審員等其他人表示尊重,不要語帶譏諷的評論或說明。如果坐在觀眾席,也要仔細聽其他證人的證詞。

不要顯露出傲慢的態度
表現出傲慢的態度表明了證人根本就不想聆聽或尊重別人的想法與意見,只會認為自己最重要,無視於他人的存在。陪審員比較相信能夠用對等、明智的態度對待別人的成熟證人。

出庭前先做準備
請逐一詢問和回答最重要的問題,建立您法庭致勝的態度,並思考如何才能成為一個令人相信的人,不管是誰發問均抱持著平靜、真誠、尊重、開放、坦率的態度,如此您將可贏得法庭對質時大家對您的信賴,提高您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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